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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4日 星期五

【巴黎】搭錯車

在台北我就常常搭錯車。



昨天我和朋友在國父紀念館附近的bigtom喝東西,

沒啥方向感的我,花了三十分鐘才找到正確位置。踏著高跟鞋和緊身牛仔褲,走在台北街頭有些落寞的時尚。



到了餐廳才想起來兩年前也曾和朋友在這附近吃飯,

那時的我自信地搭上回家的254公車。左線右線傻傻分不清楚。公車一路開往松山機場,原本三十分鐘的車程花了一個半小時才到家。



搭錯車的經驗還不只這些。

緣起要從小學三年級開始說。



國小越區就讀,記得那時候從小一開始我就要每天從植物園搭12路公車回新店的家。

媽媽擔心,總在公車站牌等著我下車一起走路回家。



有一天累著睡著了。坐著坐著便坐過了頭。醒來人已經不知道在哪條路上哪條街上。只知道趕快下車往回走。記得那時剛下過一陣大雨,路上泥濘滿地。那天我剛好偷穿姊姊漂亮的一雙紫色布鞋,上學的腳步輕盈,放學卻踏著泥濘回家,默默心想:「是老天爺給的懲罰吧」



一路從不知身在何方往回走,沒看過這些路,路上也荒涼的很沒有店家。都要哭出來,心裡卻想著要是壞人來就糟了。走著走著竟然真的被我走回家,回到家已是正常時間的兩三個小時以後。媽媽擔心還打電話給爸爸,剛掛上電話幸好我就出現在門外。



大抵從那一天起,我就有點害怕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天不從人願,人生總是照著莫非定律在走。(莫非定律請參考這裡

凡事只要有可能出錯,那就一定會出錯。


在巴黎的最後一天,

我們盤算著隔天要搭乘早上飛機到米蘭,卻沒有捷運可坐。Winkie認為,一定會有那種凌晨的公車可以達到目的地。晚上走去捷運站的服務處,服務人員剛開始因為聽不懂我們的英文,臉上露出為難還有點生氣的表情。

我們將來龍去脈解釋給她聽,這個巴黎人突然靈光一現,聽懂了我們的話,批哩啪啦告訴我們要去哪裡搭哪班公車。詳細地畫了地圖。



我從來就不是個有方向感的人,在挪威時每次出去玩,都是Connie帶著我們走。這回Connie不在身邊,我們兩個自立自強。終於找到站牌。售票亭已經休息,沒辦法諮詢。看準了公車時刻表。心中有些得意,得意自己竟然還有些小聰明,好像一個真正的自助旅行家!


記得嗎?人生,他總是照著莫非定律在走。

凡事只要有可能出錯,那就一定會出錯。


隔天清晨四點我們拉著沈重的行李走了二十分鐘的路途抵達站牌,

公車果然照著時間來了!帶著倦意和行李箱,我們走向公車後座準備呼呼大睡到最後一站。


約莫二十分鐘後,

Van發現了公車路線它...是倒著開的!事實上當然不是公車倒著開,而是我們坐錯方向了。趕緊跑到前面問司機,司機不太會講英文,只說現在也快到終點站了。要去另一頭的終點站至少也要三十分鐘。可怕的是我們要前往機場的接駁車再十分鐘後就要開走了。那時我們三人只能說冒冷汗。完全拿不定主意。


司機開往終點站後下車:「我十分鐘後來開車!」我們三個人就在清晨未醒的巴黎,有點發呆的等著。

巴黎司機五分鐘後出現在門口說:「你們下來去坐那班車。那班車直達你們要到的地方!」

我們趕緊連聲道謝,英文法文中文三種語言通通說出口了。

巴黎司機說:「我不會英文,可是我很親切唷~」


另一班車原來是特地為我們三個人開的。沒多收車費只為我們而開。

司機大哥一路狂飆,狂飆公車耶!差不多十五分鐘後就抵達接駁車地點。

誰說巴黎人無情,法國人瞧不起觀光客。我可沒這種感覺,他們只是英文說不好可是無比親切罷了!


雖然我們那班的接駁車還是走了,只能搭下一班。

心情卻是愉悅的,帶著對人性良善的感激。


在接駁車上搖搖晃晃的睡著了。快到機場時我從窗外看見這樣美麗的夕陽 日出(感謝OYA媽咪指正)。


值回坐錯車的價。






2006年11月19日 星期日

一首歌





Amos Lee的 keep it loose, keep it tight



凌晨十二時41分。

理智告訴自己,明天週一開始上班,開始工作的第十一週。該睡覺了。

下午茶的時候,小駱睜著眼睛問我:「你有沒有Monday Blue?」我想了想,沒特別星期一憂鬱,我只是「Everyday Blue」。





聽著這首歌,

好像瞬間回到那個在奧斯陸的房間。

有著一桌二椅的簡單,還帶著更深的意義——

生活的簡單



那時我常聽這首歌,

凌晨兩三點的時候聽,洗完澡的時候聽,離開前幾天也聽。

在德勒斯登的時候聽,在布拉格一人旅行時聽

灌入了自己的記憶,這首歌的旋律怎麼也揮之不去。



聽著這首歌,

我的身體還在台北,心卻飛到歐洲去了。



好像,

有精神明天繼續工作了。

2006年11月4日 星期六

24歲的OYA

昨天11月4日,對其他人來說是一個平凡的日子。

對我,和媽媽來說,卻是一個特別的日子。



昨天是我24歲的第一天,媽媽在24年前的凌晨五點20分生下了我。



我一直都記得我是個任性的小孩,

八歲那年生日,我因為媽媽買的蛋糕太小而嚎啕大哭。

照片裡面紅通通充滿淚水的臉龐和爸媽笑得欲罷不能的場景,

到現在還在媽媽珍藏的相簿裡。



國小的時候我生日,抽屜裡總是塞滿了禮物,每年都帶著兩大袋的禮物回家。

年紀漸長,收的禮物愈來愈少,或許是因為我過於直率,一直都不是個大家喜歡的小公主類型。



二十歲的那一年,我告訴自己從今天開始,我是一個大人,要獨立自主、敢作敢當。

那一年起我不再過生日。那種想要長大的心態,認為過生日是一種小孩子的行為。



每年,我總有知心朋友送給我生日禮物。

去年我大學同學容,送給我一罐星星、一本要幸福的書、和23歲的蠟燭;

駱送我歐舒丹的香香肥皂到現在每次用心情還是很好;

寧的草莓蛋糕都彷彿還在齒頰留香。



今年我離開學校,不再有學生的身份,

公司的同事姊姊們對我好照顧,沒忘記我的生日,即使我和他們相識不過兩個月。



生日下午我和媽媽牽著手去買蛋糕,

媽媽說二十年前牽著你的手還那麼小,要低頭看著你。時間過的好快,現在你已經長這麼大了。

對於其他人來說,11月4日只是一個逗點,人生還是要過去的。

對於我自己來說,卻是一個重生的起點,是另一段落新起的兩大空格。



感謝那些及時給予我祝福的人。

感謝媽媽和姊姊每年總是記得我的生日。



24歲的我,要對自己更有自信,要讓家人更幸福唷。